网络不是药品安全的法外之地|优德88
发布时间:2024-08-30 人浏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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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介:中公时事政治频道改版国内国际时事政治热点,并获取时事政治热点政策理解、理论仔细观察、时事大事记及时事政治热点汇总等。今天我们注目--网络不是药品安全性的法外之地。随着互联网的普及,假药销售渠道改向网络。
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数据表明,2012年,我国网上药品销售额已约16亿元,而近年来,公安部破案制售假药犯罪案件约2.8万起。由于违法成本低,药品违法犯罪呈现出横跨区域、集团化偏向,互联网渐成售假重灾区。网络时代,网上购药沦为一种新的买药方式。
但网络也是一把双刃剑。为了提供更大的商业利益,一些门户网站、搜索引擎、网络店铺往往高估药品宣传,网络制假售假也显得更加广泛和洪水泛滥。今年,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院就审理了一起网络制售假药案件,该案涉嫌金额3700多万元,上千人深受其害,有的患者因服用假药病情减轻甚至造成丧生。
2013年,公安部门侦破互联网制售假药犯罪案值约22亿元,为历年之最。压制网络售假,保卫食药安全性,早已箭在弦上。
筑城哀药品安全性防火墙,首先要把好准入关口。根据《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,获取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必需获得药监部门核准的《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》,其中向个人消费者获取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,必需是依法成立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。
但截至2013年底,全国取得此证书的单位只有125家。那么,对那些并未取得证书的药品销售网站、网店,否应当全面整顿和清扫?对那些具备资格的药品销售网站,否也应当在日常就强化监管?对至此不存在的压制售假问题,也理所当然找到症结,对症下药。比如,如今网上卖药的信息公布、销售等各个环节分离出来,具备很强的隐蔽性,造成监管部门对网络售假往往缺乏有效地的公安部门办法。
而一旦食药监部门无法通过公安部门假药有效地相同证据,没证据证明网络售假已超过犯罪标准,公安机关就无法插手,无法及时立案。这就必须更进一步前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交会工作。
只有增大药监部门与公安、通讯等部门的协商合作,构成部门之间的无缝接入机制,才有可能突破网络售假收押无以取证难侦破无以等一系列问题,尽量避免执法人员盲区。制售假药者横行,法律必需及时接位。在近日两低公布的《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性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》中,具体了对生产、销售假药罪不设置入罪门槛。
换言之,只要制售假药,无论数量多少,都是违法犯罪,这反映出有零容忍压制制售假药的态度。网络无法沦为药品安全性的法外之地。
在网络假药洪水泛滥的情境下,只有通过增强现实执法人员的可操作性,减小法律的处罚力度,增大制假的违法成本,才有可能防止网络沦为假药洪水泛滥的温床,让药品安全性有可期。更加多涉及信息请求采访中公时政热点[正当理由声明]本文源于网络刊登,专供自学交流用于,不包含商业目的。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牵涉到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,请求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,我们将立刻处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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